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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房自己去和别人的女朋友同房
发布时间:2020/7/10 11:43:00        浏览次数:
11月28日,被告人邱某某主动到英德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供述时有反复,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再次如实作了供述,并能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英德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酒后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被告人邱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虽然其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就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方面供述有所反复,但被告人邱某某在庭审中又能如实供述并当庭认罪认罚,应当认定为自首,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邱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次日凌晨1时许,杨某某和马某鹰酒后从歌舞厅出来后去到英德市某酒店603房开房休息,期间在房间内杨某某自愿与马某鹰发生性关系。
凌晨5时许,被告人邱某某经联系得知马某鹰和杨某某在上述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便开车去到上述酒店楼下找到马某鹰,以上房间拿回之前交给马某鹰保管的两台手机为由,从马某鹰手上拿到了酒店603房卡后上到房间,看见被害人杨某某还在床上休息,在被害人杨某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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